近日,河北省住建廳印發《關於加快重點鎮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及有關工作的通知》提出,2016年,所有重點鎮謀劃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,並力爭加快建設進度。2017年,各地40%的重點鎮應具備生活汙水處理能力。2019年,全省所有重點鎮均應具備汙水處理能力。
《通知》要求,因地製宜組織建設。城市、縣城周邊的重點鎮可通過建設汙水收集設施,把汙水納入城市或縣城汙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。地域上相近的重點鎮及小城鎮可采取共建共用的方式,建設汙水處理設施,采購汙水提升設備、汙水提升器。其他重點鎮可結合當地實際,確定汙水處理設施建設的具體方式,達到具備汙水處理的能力。
對於重點鎮及小城鎮汙水處理設施,《通知》規定,實行項目庫管理。各市要建立重點鎮及小城鎮汙水處理項目庫,及時對建設規模、采用工藝、建設計劃、工程進度等實施監督管理。要加強鎮汙水處理設施項目管理,指導各重點鎮及有關小城鎮規範有序組織項目建設,保證項目建設的質量和安全。
《通知》明確,我省鼓勵機製創新,通過爭取中央獎補資金、金融貸款、整合相關資金、實行PPP模式、廣泛吸引社會資金等方式,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,為加快建設創造條件。